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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下称“销售条款”)管辖我们的网站www.moncler.com(下称“网站”)上远程完成的Moncler产品(下称“产品”)供应和销售。在网站上订购任何产品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销售条款。


产品供应商为Industries S.p.A.(以下简称“Moncler”或“供应商”或“我们”,系Moncler S.p.A.旗下并受其主导和协调的一家公司)直接销售。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Via Stendhal 47, 20144 - Milan, Italy,增值税号和税务代码为IT04804070961,公司注册编号为1773341,缴足股本为15.000.000欧元。


若要获取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客户服务”页面:单击此处以联系客户服务。如果需要帮助,请访问客户服务页面。在该页面,可以找到有关在网站上所购买产品的订单、发运、投诉、处理、退款和退货信息,以及有关我们在网站上提供的服务的其他一般信息。如需了解任何其他法律信息,请访问:一般使用条款和条件退换货政策隐私政策和e Cookie政策。附加条款和条件可能不时适用于Moncler在网站中提供的单项服务。此类条款和条件将在提供特定服务时显示在网站上。


1.我们的商业政策



1.1



本销售条款管辖的远程销售服务仅限于购买产品供个人使用的消费者(下称“客户”)使用。在本销售条款中,客户是指任何出于其贸易、商业、工艺或职业范围以外目的行事的符合年龄要求的个人。


1.2


供应商有权不处理来自非“客户”或Moncler合理认定非“客户”的网站用户的订单以及任何其他不符合本销售条款的订单。


1.3


本销售条款管辖与网站所售产品相关的购买订单的要约、传送和接受,并与供应商已接受的购买订单共同构成客户与供应商之间的购买合同。


1.4


本销售条款不适用于客户可以在网站上通过链接、横幅广告或其它超文本链接访问的、由第三方开展的服务提供或产品销售行为。在发送订单给这些第三方以及从这些第三方购买产品和服务之前,建议客户先审阅该第三方的条款和条件,这是因为,在任何情况下Moncler对于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和/或产品或网站用户与第三方之间执行的交易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何与供应商订立合同


2.1


网站上展示的产品构成对购买该产品发出要约的邀请。


要在网站上订购一件或多件产品(“订单”),客户必须:(i)选择网站上出售的一种或多种产品,(ii)选择尺寸和颜色,(iii)将所选产品添加到“购物袋”,(iv)填写在线订单表,提供所需的所有信息(个人详细信息、送货地址和付款详细信息),(v)接受本销售条款,(vi)在结账页面末尾确认订单。


或者,客户也可以通过我们的“联系客服顾问在线下单”选项用电话方式提交订单。选择此选项后,客户可通过“客户服务”页面提供的首选联系渠道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并在指导下完成在线购买。

一旦选择了产品、尺寸和颜色并向我们的客户服务人员确认后,客户将收到一个发送至其选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用于联系我们客户服务的联系方式(如在线聊天、即时消息等)的链接。客户应点击链接完成订单,并在付款前接受本销售条款,才可以进入付款环节。 

 

通过发送在线订单表提交订单并通过结账页面进行确认,即构成购买提议,对客户具有约束力,且不影响下文第8条规定的撤回权。


2.2


在提交订单之前,客户必须通过购物袋和填写的唯一订单表核实订单内容的正确性,并纠正任何错误。订单提交完成后,客户将无法再更改订单。在结账页面上,客户将看到所订购的每件产品的主要特征摘要和相应的单价(包括所有适用的费用和税项)、客户购买产品时可使用的付款类型、所订购产品的运输条款、运输和交付费用以及退货条款和条件。


请阅读我们的退换货政策,了解如何根据撤回权退货的详细信息。


2.3


在提交订单之前,客户应仔细阅读并接受本销售条款。如果客户事先未接受本销售条款,则不得继续订购。本销售条款可以使用“打印”选项进行打印并保存以供个人使用。Moncler建议客户保存一份本销售条款的副本,以备将来使用。如果客户不同意本条款的某些规定,请勿提交任何订单。


2.4


当供应商收到电子订单且订单信息经核实无误后,订单即被视为已提交。


2.5


在处理订单表所需的时间内,订单表将按照法律规定在我们的数据库中存档。客户可以在网站的客户服务页面点击跟踪订单来访问其订单表。


2.6


英语是与Moncler签订合同时使用的语言。不同地区可能会提供当地语言的版本。


2.7


我们将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网站上显示的产品价格和其他产品信息是准确、最新的。但是,将任何产品包含在网站上并不意味着也不保证在客户确认订单时可以买到这些产品。因此,有些时候,如果产品在网站订购时无货,供应商可能无法处理客户发出的订单。此外,如果订单不完整或不正确,订单将不会被视为已提交,也不会被处理。Moncler会在处理订单前进行反欺诈审查。 


在上述所有情况下,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供应商未执行订单,并说明原因。如果网站上显示的产品在供应商收到订单时不再有货,供应商会及时且无论如何会在接下来十四(14)天内通知客户。如果订单已经发出,并且客户已为无货的产品支付了货款(例如,由第三方供应商处理付款的情况下,可能发生这种情况),供应商会尽快退还已为这些产品支付的款项。


2.8



对于每件产品,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只有在客户提交订单时或发货时(取决于所使用的付款方式和扣款时间)才被视为已订立。双方特此理解,如果供应商撤回已经扣除款项的订单(例如,由第三方供应商处理付款的情况下,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或取消尚未收费的订单,则在撤回或取消订单时,相关金额应自动退还。


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供应商保留接受和/或拒绝客户的全部或部分订单的权利:(i)所购产品无货;(ii)怀疑存在欺诈活动;(iii)付款失败。因此,在部分接受的情况下,将扣除相关部分的金额,并仅根据被接受的订单部分进行发货。


2.9

对于每件产品,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只有在发货时才被视为已订立。双方特此理解,如果供应商在接受订单之前取消已经扣除款项的订单(例如,由第三方供应商处理付款的情况下,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相关金额应在取消订单时自动退还。


供应商保留接受和/或拒绝客户的全部或部分订单的权利;因此,在部分接受的情况下,将扣除相关部分的金额,并仅根据被接受的订单部分进行发货。


3.产品描述、价格


3.1



在网站上,仅出售带“Moncler”商标的产品。网站上销售的Moncler产品由供应商独家销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在网站上购买到除Moncler之外提供的产品。


3.2


供应商不出售二手产品、有缺陷的产品或质量低于相应市场标准的产品。如果产品不符合描述,客户有权根据本销售条款的第9条执行法定和/或合同规定的保修。


3.3


与产品有关的信息、产品编号和相关价格显示在网站的每个产品相应描述页面上。网站上提供的产品图示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因此,客户应以网站上对产品及其特点的描述为准。


3.4


网站上显示产品的价格包含所有适用的费用和税项。任何运输和交付费用(如有)也应计入产品价格。供应商保留酌情更改价格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在降价的情况下,降价将与产品原价一并显示在网站上,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符合实施欧盟2019/2161号指令及后续修订的当地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请在提交相关订单之前确认最终销售价格。


3.5


网站上销售的所有产品均附有识别标签。如需退货,请勿拆除或更改所购产品的标签。


4.付款


4.1


客户必须采用网站订单页面相关部分注明的付款方式之一来支付产品价格以及相关的运费和送货费用。


4.2

如果使用信用卡/借记卡付款,所有详细信息(如卡号或有效期)都将通过加密协议发送给远程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第三方无法访问。这些信息仅由供应商用于处理购买,或在客户行使合同规定的退货权退货时发起退款,或用于向警察报告欺诈案件。根据客户所选支付方式的不同,订单表中标明的产品购买价格以及相应的运输和交付费用,将在所购产品实际发货时或提交订单时(例如,由第三方供应商处理付款的情况下,可能发生这种情况)从客户当前账户选择的支付方式中扣除。 


请注意,客户在进行国际交易时,其银行可能会向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此类手续费无法由供应商事先预见,且供应商不承担此类费用的偿还责任。


4.3



如果使用信用卡/借记卡付款,客户保证其为购买所用卡的所有者,并保证所有相关数据正确无误。在核实所输入的信用卡数据、收到所使用信用卡的发卡机构的付款授权且供应商确认有货后,交易货款将从客户的信用卡中扣除。

 

5.产品的运输和交付



5.1



客户可以选择在网站上“选择您的国家/地区”部分所列的国家/地区之一的订单指定地址接收其购买的产品,或在位于购买时选择的国家/地区的Moncler精品店(如“精品店取货”选项可用)接收产品。供应商不接受来自不提供送货服务的国家/地区的订单,因此不接受非包含在“选择您的国家/地区”列表中的国家/地区的订单,并且客户将无法继续处理和提交其订单表。 


如果客户选择了“精品店取货”,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其产品已抵达精品店。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必须在上述电子邮件发出之日起十五(15)天内从选定的精品店取走购买的产品。


如果未能在上述15天内提取产品,订单将自动取消,客户将不再有权提取产品。因订单取消,客户将通过与购买时使用的相同的支付方式获得已支付款项的退款,但不包括送货费用(如有),并在下文第8.4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5.2



在前往购买时所选择的Moncler精品店提取订购的产品时,客户应向销售顾问出示送货确认电子邮件的副本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另外,如果客户请求其他人代其取货,客户需应提供送货确认电子邮件、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其授权他人取货的文件以及他人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


请注意,如果选择“精品店取货”选项,则可能无法在销售点支付货款。与送货到特定个人地址的订单一样,付款应在线处理。


如果客户选择送货到Moncler精品店,送货的时间和费用与送货到任何其他所选地址的时间和费用是相同的。


5.3



关于产品运输和交付方式、费用和时间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客户服务页面。请仔细阅读网站的相关部分内容,此处提供的信息构成本销售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在发送订单时,客户将被视为已完全阅读并接受这些信息。 


6. 额外服务和NFT



6.1



Moncler可能会不时或在特定商业活动或新品发布时,直接和/或间接地向客户提供额外服务,例如,可能(免费或在支付相关价格后)获得一个或多个已与和/或将与在线购买的一件或多件服装相关的NFT。额外服务和NFT应受特定购买和/或使用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这些条款和条件将不时在网站上公布,客户必须接受这些条款和条件才能访问、兑换和/或使用服务。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服务可能需要预先下载和使用专门的应用程序,包括Moncler应用程序。


6.2


Moncler提供的服务和任何数字内容应受适用于客户的法律所规定的合规保证约束。


7.联系方式-客户服务


有关产品的任何信息或对订单有任何询问,请通过以下链接客户服务,或访问网站上的客户服务页面,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


8.合同撤回权


8.1


客户可以通过按照下文第8.3条所述流程向Moncler发送书面通知,或通过将产品直接退至位于订单发出国的(在列出的精品店中选择)一家Moncler精品店,取消与供应商之间关于在网站上购买产品的合同,而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也无需提供原因。产品无法退回至位于产品交付所在国家/地区以外的Moncler精品店。



为行使合同规定的撤回合同的权利,客户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二十(20)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如果购买的是多件商品且分别发货,则分别以每件产品的收货日期开始计算20个日历日),或者,如果在购买时选择了“精品店取货”选项(如提供此选项),则应从在Moncler精品店取货之日起计算(如果未能根据上述第5.1条取货,则应视为已发出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将按照本第8条和下文第11条获得产品价格的全额退款,包括标准运费(如适用),但不包括加急发货、礼品包装的补充费用和与客户选择的配送选项相关的其他额外费用)。 


关于我们退换货政策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网站的部分。


8.2



如果客户决定取消订单合同,应在告知供应商其解除购买合同的意图之日起十四(14)个日历日内将产品退还给供应商。产品应按收到时的原样退回。如果客户使用退货服务,退货是免费的(请参见下文第8.3和8.5条)。


一旦收到产品,我们将核查产品是否符合第8.3条中注明的条款,并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的退货是否已被接受。


如果客户已决定将产品退至产品发货所在国家/地区的Moncler精品店,则应在收到产品后二十(20)天内将产品带到预先选定的Moncler精品店。客户只需将产品连同包装内的送货收据置于原包装内(如可能且仍完好)以及原包装内的送货收据和防尘袋(如在交付订单时包装内有防尘袋)一并出示销售顾问即可。销售顾问将填写退货单,并核查产品是否符合第8.3条中注明的条款和条件。将产品交付给销售顾问等同于Moncler接受退货。

 

8.3



要退回产品: 


  • 客户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若购买了多件产品,则从收到每件产品之日起)二十(20)个日历日内,通过填写并提交在线退货单或通过致电852800969300免费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如果客户使用在线表单,我们将通过向订单提交时提供的邮箱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及时确认收到表单。无论如何,客户应保留一份表单确认收悉的记录;或者,客户可以将产品直接退至在购买时于“选择您的国家/地区”部分所选产品交付国的任何Moncler精品店;
  • 产品应是全新的,未损坏、未穿戴过(为确认产品的特征所作的试穿除外)且未经洗涤; 
  • 产品上仍应贴有识别标签和任何标签,以及一次性封条(如有); 
  • 产品与送货收据一起置于原包装(如仍然完好)和防尘袋(如在交付订单时包装内有防尘袋)内退回; 
  • 产品应在告知撤回购买合同的决定之日起十四(14)个日历日内,通过包含在包裹中的已预付资费的退运单,退回至Moncler指定地址(请按照退货单上的说明使用我们的免费取货服务),或者,如果客户决定将产品退回至Moncler精品店,则其必须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二十(20)天内将产品交还至预先选择的Moncler精品店。


8.4



如果客户根据第8条的规定合法取消合同,我们将尽快处理应退还的款项,并且无论如何会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 如果客户使用我们的免费取货服务,则为我们的仓库收到并核查退货的产品之日起十四(14)个日历日内;或
  • 如果客户自行退回产品,则为我们收到退回产品之日起或自客户向我们提供已寄回产品的证据之日起十四(14)个日历日内(以最早的日期为准);
  • 如果客户将产品退回至我们的精品店,则可在经销售顾问核查确认退回的产品符合上述第8.3条中所载的退货条件后,立即进行退款。
  • 供应商将全额退还产品的价格,包括标准运费(若已支付该等标准运费),但不包括客户在购买时选择的加急发货、礼品包装和其他额外选项的补充费用。


8.5



除非客户将产品退至网站上所列且位于产品发货国的Moncler精品店,否则其可以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将产品退回Moncler:

 

1) 通过包含在原来包裹中的、费用预付的针对个人的退运单,使用Moncler在线退货单中指定快递公司;或

2) 如果客户使用其他快递公司或其它邮政运输方式,使用客户填写的在线退货单中提供的退货编号将相关产品包装好后发回至供应商,相关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为确保及时处理退货并保证退货产品的安全,供应商建议使用第(1)条所述的免费退货服务。如果客户使用第(2)条所述方式而非供应商认可的快递公司退货,为保护客户的权益,我们建议使用快递服务。


请注意,根据撤回权进行退货的产品应从其原发货国家/地区发出。


8.6



本文第8条规定的撤回权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交货后已被客户拆封的密封产品(因健康保护或者卫生原因,这种情况下产品不适合退回);
  • 包含密封的录音录像或计算机软件但在交货后已被拆封的产品;
  • 按客户提供的规格定制的或明显个性化的产品;
  • 交货后已与其他物品混合在一起且无法再分离的产品;或
  • 客户已开始下载的任何数字服务或内容(开始下载即表明放弃撤回权)。


8.7 


客户还有权将购买的产品(个性化产品除外)更换成其他产品,以代替获得相关金额的退款。如需更换产品,请按照我们的退换货政策中的说明进行操作。


8.8.


8.8.1


在客户持有产品期间,有合理保管产品的义务。


8.8.2



供应商保留拒绝退货的权利,如果产品损坏、脏污或处于此类状态,即清楚表明产品已被用于客户为确定产品的特征而进行的必要的严格验证之外的目的。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均应承担产品价值减少的责任;供应商保留酌情决定对客户采取法律行动以确定产品价值减少的权利,并保留在拒绝退货的前提下,从客户应得退款中扣留与退货产品所造成损失相应的金额的权利。

 

8.8.3



除客户为确定产品特征而进行的必要严格验证外,客户应对因将产品用于其他目的而造成的退货产品任何价值减少承担责任。供应商保留从退款中扣留与退货产品所造成损失相应的金额的权利,并在任何情况下保留对客户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以保护其权利。

 

9.根据法定合同规定的保修要求,因损坏、缺陷或不符合描述(“不符合描述”)而退回的产品



9.1



如果出现生产缺陷或不符合描述(“不符合描述”),客户有权自行决定通过免费维修(如有可能)或更换产品,令产品符合描述。如果这些补救措施在客观上不可行或过于繁琐,客户有权要求供应商适当降价或撤回合同,并相应退还已付价款。


符合描述的保证也适用于网站上销售的包含数字元素或以任何方式与数字元素相关的产品。


如果客户因产品不符合描述退回产品并要求退款,除了产品的价格外,我们还将向客户退还在购物时已支付的运费。客户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使用预付费的退货单免费退货。如果客户决定自行使用送货服务,而不是我们的预付退货服务,则客户将承担所有退货费用以及产品丢失或损坏的风险责任。 


9.2



供应商仅对产品交付后二十四(24)个月内明显的不符合描述负责,但客户居住国家/地区适用法律可能规定的情形除外。对缺陷的索赔将在产品交付后二十六(26)个月内失去时效。

如果在收到产品后20天内发生不符合描述的情况,客户可以按照上文第8.3条规定的流程退货。在所有其他情况下,请联系客户服务以获取有关如何退货的更多信息,并按下文第9.3条规定的流程操作。 

即使产品存在不符合描述的情况,客户也依法有义务其持有产品期间对产品进行合理照管,以便Moncler进行必要的检查。

 

9.3



退回不符合描述的产品: 


  • 客户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联系客户服务,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收到产品之日起二十六(26)个月。客户应保留不符合描述通知的记录;
  • 产品应置于原始包装(如果仍然可用)内退回;
  • 产品应尽快退还给供应商,无论如何应在供应商收到不符合描述通知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退回。

 

请务必记得在退货包装内附上送货单和/或购买收据。



9.4



供应商将检查所有退回的产品是否损坏或有瑕疵,并将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接收退货。如果客户要求退款(或在无法维修或更换产品的情况下),我们会尽快(且无论如何会在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户确认供应商接受客户的退货之日起的十四(14)天内)处理应付给客户的任何退款。Moncler应全额退还产品的价格,包括将产品发送给客户的运费以及客户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已预付资费的退货服务时将产品退回至Moncler产生的运费。


如果供应商发现退回的产品无瑕疵问题,或者供应商合理认为产品损坏是因不当使用导致的,客户将收到关于退货产品无法被接受的通知,并且客户可以选择将产品重新交付给其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将不予退款。如果客户不接受重新交付,供应商有权保留产品和购买价格并向客户追偿供应商的费用和支出,除非产品是按照第8.3条规定的要求在客户收货后的20天内退回的。


9.5



除非客户或供应商不同意,否则,对于因不符合描述而退回的产品,供应商会通过客户购物时使用的相同支付渠道处理退款。因此,如果订单表中注明的产品收件人与为该产品付款的个人不是同一人,Moncler会将退货金额退还给付款人。


9.6



Moncler将按照第8或第9条中规定的适用时限退还产品价格。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供应商对超出其控制范围的任何延误概不负责,包括因购买或退款方式造成的延误,例如:

  • 信用卡/借记卡公司退款政策造成的延误;
  • 银行转账付款:客户为退货产品支付的款项将被退还至其购物时使用的银行卡或账户。请记住,必须有一个银行账户才能收到银行转账订单的退款。

 

10.隐私

 

10.1



单击隐私政策e Cookie政策可了解我们处理客户个人信息的方式。


10.2



如尚未阅读,我们建议阅读我们的使用条款和条件,其中包含有关我们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方式及有关我们已采用的安全系统的重要信息。


10.3



如需进一步了解我们的隐私政策e Cookie政策,客户可通过以下链接客户服务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从下拉菜单中选择“隐私”,或将请求发送至 privacy.roa@moncler.com

 

11.我们的责任



11.1



本销售条款中的任何条款都不排除或限制我们的以下责任:对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任何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所默示的所有权条款造成的客户死亡、人身伤害或非金钱损害的责任,或适用法律规定不得排除或限制的任何其他责任。


11.2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以任何理由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因产品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但不影响适用有关产品责任的强制性法律规则、非供应商违约造成的损害,以及任何利润损失、收益损失、业务损失、商业收入损失或商誉损失;数据的任何丢失、损毁或损坏;不属于我们违反与客户的合同或违反我们的法定注意义务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12.产品鉴定和知识产权



12.1



“Moncler”商标、图形和/或形状标志,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所有商标、徽标、图像和插图,以及更普遍意义上的与产品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均为并应始终为供应商的财产。禁止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媒介上复制、修改、篡改或使用上述商标、徽标、图像和插图。


13.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销售条款受意大利法律管辖,并应根据意大利法律进行解释,但不影响客户常住地所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更有利于客户的任何其他解释性规则。如因本销售条款和/或购买合同产生争议,客户的常住地或住所所在地的管辖法院将具有专属管辖权。

关于争议解决的强制性消费者信息



根据欧盟第524/2013号条例的客户信息:特此告知客户,欧盟委员会建立了一个在线纠纷解决(ODR)平台,以便在庭外解决消费者争议。ODR平台可通过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访问。

客户信息依据消费者保护法关于消费者争议解决的规定:客户认可,供应商没有义务参与消费者仲裁小组的任何争议解决程序。



14.修订和更新



14.1

我们可能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按我们的自主决定不时修订本销售条款,包括因新的法律法规或其他原因进行的修订。新销售条款自网站上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提供电子邮件地址的用户之日起生效。客户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并继续在网站上购物,即表示同意受新条款的约束。双方理解,新条款不适用于客户已提交的订单。

隐私和Cookie政策